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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 工信部 国知局:加快高校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向企业转移转化

教育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千校万企”协同创新伙伴行动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2〕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知识产权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的决策部署,加快实施高校科学技术“十四五”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十四五”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规划》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推动高校与企业强化创新合作,促进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共同组织开展“千校万企”协同创新伙伴行动(简称“千校万企”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把握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构建高校有组织科技创新体系,推动高校与龙头企业、中小企业加强产学研合作,最大程度发挥高校作为基础研究主力军、重大科技突破策源地和企业作为创新主体的协同效应,分工协作、优势互补、协同创新,着力突破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和共性技术,加快高校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向企业转移转化,推动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打通从科技强到企业强、产业强、经济强的通道,有力支撑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

二、主要目标

利用5年时间,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产业发展共性问题,新增布局30个左右关键核心技术集成攻关大平台和100个左右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推动建设一批校企创新联合体,开展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优化整合,联合部署一批协同攻关任务,支持高校和企业探索协同创新的新机制、新模式,根据龙头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创新型中小企业特点,实现与高校精准对接,开展不同形式的创新合作,突破一大批制约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和共性技术,强化企业需求牵引和市场化导向的知识产权布局,有组织推动1000所以上高校支撑服务10000家以上企业高质量发展。

三、重点任务

(一)协同攻关一批关键核心技术。着力推动高校与行业龙头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战略合作,围绕企业创新需求,探索建立“揭榜挂帅”机制,通过企业出题、协同答题的技术攻关模式,提升高校与企业协同创新效率。支持重点“小巨人”企业将财政奖补资金用于开展校企创新合作。

(二)推动打造一批创新联合体。支持高校和龙头企业、中小企业联合组建重点实验室、研究院、技术中心、工程中心、产学研基地等多种形式的创新联合体,加强关键核心技术和共性技术研发,探索专利所有权共享、收益权让渡等合作机制,推动科技成果共享共用。指导做好创新联合体的知识产权归属和收益分配工作,鼓励参照使用《产学研合作协议知识产权相关条款制定指引(试行)》,防范知识产权纠纷风险。对于协同承担攻关任务并取得良好成效的创新联合体,支持建设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和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

(三)优化整合一批技术创新平台。坚持问题导向和系统布局,强化顶层设计,以重大攻关任务为牵引,优化集成攻关大平台建设布局,为关键领域发展提供支撑。组织开展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优化整合,以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围绕关键核心技术、行业共性技术突破以及科技成果的工程化产业化应用,吸纳龙头企业和优质中小企业作为参与共建单位,通过调整、充实、整合等方式,推动工程中心持续强化创新能力,切实为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

(四)探索选聘一批专家教授作为中小企业技术导师。实施“校企双聘”制度,遴选一批专家教授担任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技术导师,为企业提供“一对一”的技术咨询指导等支持,促进专家教授的研究成果和专利技术在企业实现产业化应用,实现带去一批技术、推动一批项目、解决一批难题。

(五)择优派驻一批博士生为企业提供技术服务。组建“蓝火博士生工作团”,根据地方及企业技术需求,每年组织在校博士研究生、青年教师等深入企业,为企业开展科技创新服务,帮助解决企业实际问题,同时担任企业的高校联络员,作为企业联系高校的桥梁和纽带,帮助企业对接高校创新资源。

(六)推进实施一批高校专利开放许可项目。组织高校积极参与专利转化专项计划,筛选有市场化前景、应用广泛、实用性较强的技术参与专利开放许可,鼓励探索分阶段许可等多种定价模式,降低中小企业技术获取成本。组织专场对接活动和线上专区,集中发布开放许可专利信息,推动高校专利技术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七)培育孵化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鼓励高校科研人员和大学生利用原创技术创办中小企业,引导高校专家团队、大学科技园、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等加大对其创新创业的支持力度,推动高校孵化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创新型中小企业。

四、组织实施

(一)建立协同机制。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加强沟通协调,构建完善高校与企业协同创新对接机制,及时总结推广校企合作中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大力营造产学研深度融合的环境和氛围。各地教育、工业和信息化、知识产权主管部门要结合区域产业发展,联合研究制定政策措施和具体举措,定期分类组织开展校企对接活动,加强对协同创新项目的资金支持力度,加快高校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有力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加大激励引导。发挥好评价评估指挥棒作用,把高校科技人员面向企业开展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和技术培训以及校企协同创新成果、知识产权转化运用作为评价评估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不断优化评价评估体系和办法,激励高校为企业服务。将开展校企合作对接服务情况作为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认定的重要参考,促进提升产学研合作水平。支持高校完善科研评价,培养专业化服务队伍,推动高校科研人员将论文写在祖国大地上,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

(三)动员社会力量。引导各类技术转移中心、中小企业服务机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加强对高校与企业产学研合作提供服务,探索构建高校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库和企业需求库,创新对接合作方式,运用信息化等手段建立完善校企对接常态化机制,降低对接成本,提升对接效率,促进协同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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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技成果转化百强高校出炉!清华大学领跑

在国家全力部署“十四五”时期纵深推进“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的大背景下,双创街控股依托清华大学等科研院所在科研、人才、产业等创新资源方面的优势,在新形势下不断探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新思路、新模式,协同“孵-转-产”三级联动创新平台体系建设,以价值创造为核心助力城市产业创新发展。

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是衡量一所高校社会贡献与科研产出的重要标准,也是“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的关键指标。自2017年起,依据财政部、科技部建立的报告制度,我国高校与科研院所均要报送上一年度的科技成果转化报告,由国家科技评估中心等机构统一编纂出版。

在前不久发布的《中国科技成果转化2021年度报告(高等院校与科研院所篇)》中显示,我国科技成果转化活动持续活跃,2020年,3554家高校院所以转让、许可、作价投资和技术开发、咨询、服务方式转化科技成果的合同项数以及合同金额均有增长。合同项数为466882项,比上年增长6.5%;合同总金额为1256.1亿元,比上一年增长12.6%。其中,转化科技成果超过1亿元的高校院所数量为261家。

在2020年高等院校以转让、许可、作价投资和技术开发、咨询、服务方式转化科技成果合同金额排行中,清华大学以321470.56万元位列第一位;浙江大学以268828.15万元,位列第二位;北京理工大学以262630.54万元位列第三位;上海交通大学以203937.63万元位列第四位。这四所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合同金额都超过了20亿,科技成果转化水平领跑全国。

合同金额在10亿以上的高校还有四川大学、东南大学、重庆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同济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北京大学,位居全国高校第一梯队。此外,江苏大学表现突出,以超9亿的合同金额位居全国第14位,超越不少“双一流”高校。

 

在2020年高等院校以转让、许可、作价投资三种方式转化科技成果合同金额排行中,清华大学以104078.56万元位列第一位;四川大学以84367.07万元位列第二位;上海交通大学以82308.63万元位列第三位;上海科技大学以63439.05万元位列第四位;复旦大学以58220.50万元位列第五位;湘潭大学以50608.00万元位列第六位。这六所高校合同金额超过5亿,位居全国高校前列。

其次,华东理工大学、湖南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浙江大学、中南大学、齐鲁工业大学、暨南大学等高校合同金额均超过2亿,其中齐鲁工业大学表现抢眼,领跑非“双一流”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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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日报: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科技部亮出硬招实招

截至2021年底,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数量达到32.8万家,较2020年增长44%。2017年-2021年,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从不到3万家增长到32.8万家,年均增长达250%。

科技部对2018-2020年连续三年入库的5.46万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抽样跟踪研究表明,企业的主要创新指标和经营数据均实现增长,其中,研发投入年均增长11%,销售收入年均增长9.4%,利润额年均增长13.1%。

上扬的数据背后,是科技部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精神,不断营造良好环境,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取得的积极成效。

今年以来,面对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相互叠加的复杂局面,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助力企业渡难关,稳住经济基本盘。一个个微观市场主体,特别是科技型中小企业成为顶住经济下行压力、增强内生动力的强大支撑。

“科技部不断优化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政策环境,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支持制度。” 科技部成果与区域司二级巡视员陈宏生说,今年初发布的《科技部办公厅关于营造更好环境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的通知》,从优化资助模式、完善政策措施、集聚高端人才、创造应用场景、夯实创新创业基础条件五个方面,形成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的制度安排。为落实科技部通知的相关要求,已有10多个省市制定了实施方案,建立了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支持制度,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壮大和发展,并召开政策宣讲会,促进相关政策扎实落地。

值得关注的是,科技部、财政部设立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截至2021年底,转化基金设立子基金36支,子基金总规模622亿元,实现了国家引导基金中的首支本金回收上缴,带动20个省市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总规模约1400亿元。

结合实际实施一揽子助企纾困政策,不仅在强化金融对科技企业的支持方面收获颇丰,完善科技创业服务体系的成绩同样不俗。

截至2021年底,全国科技创业孵化载体(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专业化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总数超过1.5万家,服务创业团队和企业近70万家,带动就业近500万人,各类创业孵化载体获得减免税超5.8亿元,通过政策传导为在孵企业减免房租11.7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为进一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快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今年首次单列一定预算,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

“围绕生物医用材料、智能传感器、食品营养与安全等领域,在10个重点专项中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项目,突出产品和应用导向,要求由科研能力强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牵头申报。”科技部资源配置与管理司副司长郑健健介绍,项目下不设课题,在验收时将对技术指标完成和成果应用情况进行同步考核,目前正在申报受理过程中。

谈及科技型中小企业存在的支持研发政策落实难、获得高质量专业化服务难、科技人员创业难和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陈宏生告诉科技日报记者,科技部将以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为目标,持续推动落实各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健康发展。预计2022年底,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数量将达45万家(较2021年增长37%)。

不仅如此,科技部还创新金融支持科技企业发展机制,如全面推广“企业创新积分制”科技金融产品,在59家国家高新区推广实施“企业创新积分制”,建立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的新标准。

“科技部火炬中心将实施创新创业载体专业化提升行动。构建‘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科技型创新创业生态体系,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专业化、精细化的技术创新服务。”陈宏生表示,针对激发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积极性,将深化赋予科技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和长期使用权改革试点、科技成果评价试点和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试点,完善科技成果分类评价体制等。

记者了解到,国务院今年新批复了长春和哈大齐2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总数达到23家。在此基础上,科技部将引导高新区、自创区同步部署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打造特色优势产业,加大各类成果转化中试基地、专业化孵化载体等建设投资,大力培育科技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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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的解读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了《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便于理解《办法》,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办法》的主要考虑是什么?

优质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是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的基础力量,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驱动,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坚强支撑。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激发涌现一大批‘专精特新’企业”,《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着力培育‘专精特新’企业”。我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在《“十四五”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规划》中,将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工程列为九大工程之首。目前,已累计培育“小巨人”企业4762家,带动各省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4.8万多家。

《办法》不仅对评价认定工作进行规范,更对培育管理提出了系统性要求。优质中小企业的三个梯度,层次分明、相互衔接,既有利于不同层次的企业看清差距和不足,明确努力方向,也有助于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提高服务的针对性、精准性和满意度。开展优质企业梯度培育工作,绝不仅仅是认定一批优质企业,更重要的是通过培育服务、引导带动,引领广大中小企业坚持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办法》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办法》明确了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评价或认定标准,以附件形式发布。其中,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包括创新能力、成长性、专业化三类6个指标,满分100分,企业得分达到60分以上即符合创新型中小企业标准。考虑创新型中小企业是优质企业培育的广泛基础,标准设置不宜过高。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包括从事特定细分市场年限、研发费用总额、研发强度、营业收入等基本条件,并从专、精、特、新四方面设置13个指标进行综合评分,满分100分,企业得分达到60分以上即符合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标准。考虑到各地企业发展水平差异,在坚持全国统一标准的基础上,留有15分“特色指标”由各省结合本地特色进行设置,既确保企业水平总体上大致相当,又鼓励地方结合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标准围绕专、精、特、新以及产业链配套、主导产品共六个方面,分别提出定量和定性指标,考虑“小巨人”企业是优质中小企业的排头兵,被认定企业需满足全部指标要求。

同时,为避免一些创新能力突出、产业链作用突出的企业,因为“偏科”无法通过,通过设置直通车的方式,对这类企业进行了适度倾斜。

三、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什么区别和联系?

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是优质中小企业培育的三个层次,三者相互衔接、共同构成梯度培育体系。创新型中小企业具有较高专业化水平、较强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是优质中小企业的基础力量,培育目标是100万家左右。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发展,创新能力强,质量效益好,是优质中小企业的中坚力量,培育目标是10万家左右。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位于产业基础核心领域和产业链关键环节,创新能力突出、掌握核心技术、细分市场占有率高、质量效益好,是优质中小企业的核心力量,培育目标是1万家左右。

四、是不是所有企业都可以申报?

除满足基本需求外,在产业导向上,培育工作以制造业企业、制造业和信息化相融合的企业为主,突出产业链属性,重点鼓励位于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及核心领域的企业,有一些比如住宿餐饮、批发零售、房地产、娱乐业等,暂不列为我们培育的对象。同时,我们也会加强动态管理,如果发现已被认定的企业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数据造假的,坚决取消认定。

五、企业怎么参与评价和申请?

优质中小企业评价和申请,坚持企业自愿、公开透明的原则开展。

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由企业按属地原则自愿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将于2022年8月1日文件正式实施前开放)参与自评,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评价标准组织对企业自评信息、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实地抽查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公告为创新型中小企业。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由创新型中小企业按属地原则自愿提出申请,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认定标准,对企业申请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实地抽查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由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按属地原则自愿提出申请,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认定标准,对企业申请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和实地抽查,并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对被推荐企业进行审核、抽查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六、如何开展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工作?

在培育工作中,坚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坚持分层分类分级指导,坚持动态管理和精准服务,需要政府、社会、市场三方共同发力。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针对本地区不同发展阶段、不同类型中小企业的特点和需求,以政策引领、企业自愿、培育促进、公开透明为原则,健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制定分层分类的扶持政策,完善服务体系建设,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不断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相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发挥自身优势,在政策宣传、技术服务、法律援助等方面,积极为中小企业提供公益性服务。市场化服务机构是专业化服务的主力,按梯度培育优质中小企业,有助于提升市场化服务的精准性,提高企业的获得感。我们也希望各类市场化服务机构,在坚持市场化规则基础上,能够理性务实、深入细致地支持这些优质中小企业,陪伴企业共同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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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家高新区、自创区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促创业和2022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家高新区、自创区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促创业和2022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国科办区〔2022〕8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的决策部署,贯彻国务院第171次常务会议、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要求,发挥国家高新区、自创区在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促创业和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促创业和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

各国家高新区、自创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做好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促创业和2022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重大意义,把落实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促创业特别是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作为今年国家高新区、自创区的重要政治任务。坚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在疫情防控“动态清零”总方针下,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要求,分级分区分类开展差异化防控,避免防控工作简单化、“一刀切”、“层层加码”,非必要“不停工、不停业、不停产”,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创造性出台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的各项举措稳市场主体,动员区内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

二、多措并举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促创业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1、狠抓已有政策扎实落地。各国家高新区、自创区要持续加强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认真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落实《科技部办公厅关于营造更好环境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的通知》(国科办区〔2022〕2号)。推动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尽快报备科技型中小企业,认真落实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100%加计扣除。落实中小微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科研项目经费申请、科研成果等申报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2、出台靶向措施提质增效。各国家高新区、自创区要不断加大资源集聚、平台建设、人才引进等方面工作的力度,细化和完善政策举措,支持区内市场主体稳步发展。引导金融机构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缓交利息。出台完善社会保险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税费减免等扶持政策。支持龙头企业和领军企业构建开放创新合作联合体等新机制,通过场景驱动需求,推动高水平保就业促创业。

3、依托创新创业服务载体,发挥创业带动就业效应。用好科技创新再贷款、基础设施领域贷款等金融资源,加大对国家高新区、自创区各类成果转化中试基地、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创业服务企业的建设投资。增强双创支持力度,探索构建“创业导师+投融资平台”的新型孵化模式,支持科技人员携带科技成果在国家高新区内落地转化。国家高新区、自创区内政府投资的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等创业服务载体要安排30%左右的场地向高校毕业生创业者免费提供。国家高新区、自创区对区内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等提供切实支持,纾困解难。

4、进一步推行科研助理岗位,大力开发实习见习岗位,实现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各国家高新区、自创区要进一步落实科技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中科院、自然科学基金委等六部门《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132号)的要求。区内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政府投资项目、科研项目等要开发设立见习岗位,见习经历视同基层工作经历。健全区内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技能培训、见习对接等活动,根据各自区域经济发展特点,灵活采取多种措施,增强对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指导服务的针对性有效性。

三、完善服务支撑和政策保障

1、各国家高新区、自创区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明确专门机构和专人负责,为做好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促创业和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提供相关资金、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并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做好督促检查。科技部将各国家高新区、自创区开展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促创业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情况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按照国家高新区动态管理要求,对绩效考核结果差且整改不力的国家高新区,按《国务院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0〕7号)规定予以约谈通报等处理。

2、申请升级国家高新区的省级高新区,应在2022年上半年抓紧研究出台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促创业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政策举措,各地方科技管理部门应会同省级高新区所在地方政府给予指导和有关政策支持。省级高新区开展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促创业和2022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情况及所在地方政府的支持情况,将作为升级国家高新区审核时的重要内容。

3、支持和动员省级高新区参照国家高新区出台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促创业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政策举措,由各地方科技管理部门会同省级高新区所在地方政府监督考核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促创业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4、各地方科技管理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积极主动作为。各地方通过科技创新落实做好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促创业和2022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情况,将作为国务院对地方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2022年度督查激励的重要参考内容。

请各高新区分别于2022年6月30日、9月30日、12月30日前,将高新区开展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促创业和2022年高校毕业生等就业创业工作情况报送科技部成果与区域司、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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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委书记袁家军署名文章:以科技创新厚植动能制胜未来

以科技创新厚植动能制胜未来

袁家军

 

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作出“八八战略”重大决策部署,高瞻远瞩地提出推进创新型省份和科技强省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浙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精神,在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进程中,大力实施科技创新和人才强省首位战略,主动抓住科技创新这个“牛鼻子”,以高水平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塑造制胜未来优势。

第一,加快打造高能级创新平台,聚合科技自立自强战略牵引势能。高能级平台具有强大的集聚功能,推动创新要素从分散转向高效聚合。我们围绕国家所需、浙江所能、未来所向,加快建设以城西科创大走廊为主平台的创新策源地,集聚全省超60%的国家科技奖、超70%的国家重点实验室、超80%的国家“杰青”“优青”人才,成为培育战略科技力量的主平台。协同推进之江、西湖、良渚、湖畔、甬江、瓯江、白马湖、东海、天目山9家实验室建设,之江实验室已建成国家实验室基地。支持浙江大学、西湖大学打造国家重大战略科技力量,高水平举办世界青年科学家峰会,集聚起充沛创新要素。

第二,加快打造“三大”科创高地,激活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科学创新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才能更好发挥驱动发展作用,形成澎湃有力的高质量发展新动能。我们着力建设“互联网+”、生命健康、新材料三大科创高地,实施尖峰、尖兵、领雁、领航四大计划,创新“军令状”“揭榜挂帅”“赛马制”机制,构建“科技大脑+未来实验室”的科研新范式,在数字安防、结构生物学、高端磁性材料等前沿领域加快突破一批“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同时,注重发挥科技创新成果对缩小“三大差距”的辐射带动作用,统筹推进高效生态农业、现代乡村产业等协同发展,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推动科技成果向创新薄弱地区落地转化,加快形成一批支撑共同富裕的科技创新解决方案。目前,山区26县布局建设博士创新站和技术转移中心117家,派驻技术转移人员160名,建设“创新飞地”32个。

第三,加快打造全球人才蓄水池,强化招才引智资源支撑作用。人才是强化创新驱动、抢占未来发展制高点的根本支撑。我们深入实施“鲲鹏行动”等重点人才计划,突出“高精尖缺”健全人才谱系,围绕创新创业全产业链条引进培育急需的战略型人才、领军型人才、技能型人才,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综合改革,建好用好浙里人才管家等重大应用,重塑“产学研用金、才政介美云”链接,不断提高人才工作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的贡献度。目前,累计引进“鲲鹏行动”计划人才48人,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数量、入选国家引才计划外国专家数量名列前茅。

第四,以数字化改革激活创新要素资源,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通过数字赋能科技创新,以数字变革驱动体制创新、机制重塑,数字变革这一关键变量不断成为企业数字化、产业现代化的重要增量。我们深入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2.0版,大力发展集成电路、5G、区块链等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重塑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政策体系,推进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大力推进“未来工厂”试点,深入实施科技企业“双倍增”和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计划,加快打造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全省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居全国前列,2021年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比重达到62.6%。

面向未来,我们将统筹推进科技、人才工作,加快构建现代科创体系和产业体系,加快推动全面转入创新驱动发展模式。特别是持续建设以国家实验室和全国重点实验室为龙头的新型实验室体系、以国家产业创新为重点的产业创新体系;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升级版,加快建成以“产业大脑+未来工厂”为核心的数字经济系统,突破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卡脖子”技术;打造世界主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战略支点,培养卓越工程师、高技能人才队伍,强化战略人才力量,以科技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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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大市场”和“双循环”是什么关系?官方回应来了

5月20日,中共中央宣传部就“打通内外贸,构建双循环”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

《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印发后,“统一大市场”成为一个热词。对于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与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关系,商务部副部长盛秋平表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既是畅通国内大循环的基础支撑,也是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的内在要求。一方面,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通堵点,畅流通,有利于形成供需互促、产销并进、畅通高效的国内大循环;另一方面,市场是全球最稀缺的资源,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有利于保持和增强对全球企业、资源的强大吸引力,更好推动市场相通、产业相融、创新相促、规则相联,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

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蒲淳补充道,全国统一市场是成熟市场经济的重要标志,也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础支撑和内在要求。

第一,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激发市场活力、增强经济内生动力的重要基础。强化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增强市场信心,为形成强大国内市场、促进经济平稳运行提供稳定、公开、透明、安全、法治化、可预期的制度环境。

第二,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畅通经济循环、发挥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的重要前提。打造统一的要素和资源市场,有利于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便捷获取市场资源、促进各类生产要素在更大范围内有序流动,为释放超大规模市场潜力提供有利条件。

第三,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释放消费潜力、扩大消费需求的重要举措。推进商品和服务市场高水平统一,有利于增强消费信心、扩大消费需求,为深入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增强我国经济发展韧性提供基础支撑。

第四,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实现高水平对外开放、打造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的重要依托。加快推动标准、规则等制度型开放,有利于增强对全球先进资源要素吸引力、促使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更好联通接轨,使我国在国际竞争合作中取得新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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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多措并举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

2022年5月12日,中共中央宣传部就经济和生态文明领域建设与改革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科技部副部长李萌在会上表示,科技部将以落实科技改革三年攻坚方案为主线,狠抓落实,激发各类人才的创新活力,让更多有真才实学的科研人员英雄有用武之地。

李萌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这十年,中央深改委总共审议了20多个科技领域的重大改革方案。到目前为止,中央提出的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中部署的143项任务已经全面完成,支撑全面创新的制度性、基础性框架基本建立。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一些长期没有解决的重点难点和堵点问题取得了突破。

具体而言,我国首次组建了国家科技咨询委员会,建立了国家科技伦理委员会,重构了科技计划体系,解决了科技资源配置封闭分散的问题,科技治理机制更加适应科技发展的需要。建设了国家实验室,启动了全国重点实验室体系重组,扩大了高校、科研院所的自主权,企业创新的主体地位基本确立,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得到了进一步强化,形成了推动科技创新的强大合力。

李萌表示,落实总书记“让经费为人的创造性活动服务”指示的改革取得了重要的进展,包括实施以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建立基于信任的科技项目和经费的管理制度,树立了以质量、绩效、贡献为核心的评价导向,大幅度增强了对科研人员的激励力度。“三评”改革,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有序展开,不少地方和单位探索了分类评价的实现路径。

同时,遵循科学探索和技术创新的规律,对重大的任务实行了“揭榜挂帅”和“赛马”制,对前沿探索项目实行首席科学家负责制,还设立了颠覆性技术专项,支持科学家大胆探索。在“十四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里普遍设立青年科学家项目,让更多的青年科学家当领军、挑大梁,受到了普遍欢迎。另外,还赋予科学家更大的技术路线决定权和经费使用权,让科研人员从繁琐的、不必要的体制机制束缚中解脱出来。

“科技成果转化难是过去一直反映的难题,也一直没有解决得很好。”李萌介绍,近年来,科技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取向就是加快建立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体系,打通科技、产业、金融之间的通道。为此,大幅度增加了科技人员成果转化收入的奖励力度,全面下放了科技成果的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还开展了赋予科研人员成果所有权和长期使用权的试点。

我国建立起了比较完善的激励企业创新的普惠性政策和制度安排。李萌透露,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从2012年的50%、2018年的75%,到目前在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制造业领域实行的是100%的加计扣除比例,体现了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导向。目前,我国全社会研发投入有3/4以上是企业投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里面有79%的项目是由企业牵头或者是企业参与的。

此外,技术交易市场不断壮大,技术交易市场的活跃程度反映了成果转移转化的活跃程度。去年,全国技术合同交易额达到了3.7万亿,远超过了当年的全社会研发投入,是2012年的5.8倍。

在资本市场上,设立科创板,改革创业板,建立北交所,畅通硬科技企业直接上市融资的渠道,科技、产业、金融相互塑造、良性循环的格局正在形成。“过去科技与经济的弱联系正在因为金融和资本市场的参与放大作用,变成了现在的强耦合。”李萌说。

“我国要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归根到底要靠高水平创新人才。”李萌表示,下一步,科技部将按照党中央的部署,以落实科技改革三年攻坚方案为主线,狠抓落实,激发各类人才的创新活力,让更多有真才实学的科研人员英雄有用武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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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支持1076万毕业生就业创业,人社部回应→

2022年4月27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举行2022年一季度新闻发布会。会上,人社部就业促进司副司长陈勇嘉介绍,今年高校毕业生规模达到1076万新高,在国内外环境不确定性因素增多的情况下,促进就业的任务更重。

陈勇嘉表示,下一步,人社部将坚持把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针对毕业生不同时段的求职需求,与有关部门一起发力,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重点有四个方面的举措:

一是加力渠道拓展。进一步完善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支持政策,推进政策落实打包快办,加快政策兑现,引导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城乡基层就业,稳定扩大国有企业招聘,稳定事业单位、基层项目招聘招募,支持毕业生自主创业、灵活就业。同时,针对疫情影响,指导各地调整优化公共部门考试招录的时间安排,为毕业生求职留出时间窗口。

二是加力岗位推送。继续推进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将岗位信息、指导培训、创业扶持等服务送到毕业生身边。同时,接续开展城市联合招聘、民营企业招聘等活动,提早启动百日千万网络招聘,应对疫情影响线上线下大规模推送岗位,扩大社会参与面,推出更多有特色的行业专场招聘。

三是加力见习培训。深入推进百万见习岗位募集计划,针对毕业生工作经验积累的需要,募集一批高质量的见习岗位,推出一批国家级见习示范单位,提升毕业生实践能力。同时,针对毕业生职业发展的需要,积极组织参加技能培训,着力提升培训质量,拓展新职业培训,支持毕业生实现技能就业。

四是加力困难帮扶。对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提早做好信息衔接,做实帮扶台账,畅通各类登记求助渠道,及时跟进提供实名制服务。对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等困难毕业生开展“一对一”就业援助,优先提供服务,优先推荐岗位。对长期失业青年,及时纳入就业失业管理服务,加强实践引导和分类帮扶,帮助他们更好地融入就业市场。

陈勇嘉总结道,人社部门将尽最大努力,创造积极条件,助力毕业生到各领域施展才华、建功立业。

良乡大学城新型研发中心

新型研发机构“四问”:新在哪儿?成功成熟的做对了什么……

一、新型研发机构到底“新”在哪儿?

2019年9月,科技部发布的《关于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指导意见》首次对新型研发机构进行了统一定义:新型研发机构是聚焦科技创新需求,主要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研发服务,投资主体多元化、管理制度现代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用人机制灵活的独立法人机构。

我们认为,新型研发机构区别于传统国立研发机构往往体现在四个方面的“新”字。一是“建设模式新”,建设主体日趋多元,除政府、高校、大院大所外,越来越多的龙头企业、科研骨干等开始深入参与到新型研发机构的建设中,既能有效整合各类资源又能规避单一主体的制度障碍。

二是“平台功能新”,平台功能更加多元化和集成化,新型研发机构兼具高端资源配置、新型研发及组织、技术转移及硬科技创业四大功能,以原始创新和关键共性技术研究、人才培养为核心,同时集成果转化、企业孵化和科技投资等功能于一体。

三是“运行机制新”,采用市场化的运作机制,普遍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投管分离,独立运作,在科研立项、人事管理、绩效激励等方面更加灵活。

四是“支持方式新”,政府财政资金不再以各种专项名义规定使用领域下达,而是可整体下拨,由新型研发机构自主使用并与其服务企业的绩效直接挂钩,既发挥了财政资金的产业扶持、政策引导作用,又有效利用了市场机制。

二、最近涌现出来的新机构都有哪些?

作为我国新一轮科技体制改革的关键突破口,新型研发机构的发展逐渐受到国家重视,新型研发机构在全国加速落地,广东、江苏、湖北等地新型研发机构发展尤为活跃。

目前,我国三大类别的新型研发机构已分别涌现出一批建设成效显著的典型代表。研发为主的新研机构致力于前沿科学领域的原始创新和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实现前沿技术突破性进展和自主创新能力跨越式提升,如北京量子信息科学研究院;转化为主的新研机构专注于推动原始创新技术在产业中的应用,实现从“创新”到“创造”的转化,如武汉光电工业技术研究院;全链条综合型新研机构集科研、产业和资本于一体,在实现重大技术突破的同时培育出一批优秀的创新型技术和企业,如武汉新能源研究院。

特别是浙江的之江实验室、良渚实验室、西湖实验室、湖畔实验室,围绕当前浙江省大力推进的“互联网+”、生命健康等产业领域开展基础研究和颠覆性技术创新,实现了多项前沿技术突破,形成了以浙江发展需求为导向的新研发体系。同时,龙头企业、科学家等主体逐步成为建设新型研发机构重要力量,如湖畔实验室由阿里巴巴达摩院牵头建设,深圳光启高等理工研究院由从杜克大学、牛津大学归国的5位博士创立。

三、成功成熟的机构究竟做对了什么?

一是在发展机制上,处理好了政府、市场、产业、企业以及机构之间的关系,核心是从政府“输血”到产业“造血”。从技术生命周期上来看,政府重点加强对产业技术中前端(基础研究、共性技术、中试加速)的支持,中后端(商业应用、转移转化、产业化)更多地需要交由产业企业和市场,产业企业与高校院所需要有更多的股权纽带、商业关系与生态关系。前期政府加大投入支持,中期实现财政资本、产业资本与社会资本平衡,后期以自身发展为主。

二是在功能定位上,处理好了智力资本开发、技术研发源头、科技创业原点、资本杠杆作用、科技服务集成、产业组织促进之间的关系,核心是从“单打一”到“组合拳”。一般而言,新型研发机构具有“有人才集聚、有技术源头、有创业流量、有产业组织、有科技金融、有科技服务”等特征,也就是以人才培养与流转为基石,将研发创新、科创孵化、成果转化、科技金融、服务集成、产业组织等功能有机结合。

三是在运行机制上,处理好了市场化运作、企业化运作、事业化运作的关系,核心是在纯公共产品、准公共产品以及市场化产品之间寻找平衡点。某种意义上,新型研发机构需要成为不同属性板块的综合体,不排除在整体上坚持市场化运作、企业化运作的同时,在局部坚持事业化运作。一般而言,在纯公共产品供给方面,可在局部实施事业化运作;在准公共产品以及成熟产品供给方面,坚持企业化运作、市场化运作机制。

四是在管理界面上,重点处理好了外部监管、院所治理、项目管理间的关系,核心是从“管控”到“治理”。就外部监管而言,往往是投入结构决定治理结构、产业导向决定资源配置、考核机制决定目标管理、机构属性决定监管模式。从院所治理层面来看,更多涉及到决策机制、咨询机制、管理机制、执行机制、组织结构等。从项目管理来说,侧重于微观管理,包括选题机制、研发机制、分配机制、激励机制、转化机制、盈利机制等。

五是在创新链条上,处理好产业化、转移转化、中试育孵、应用研究、基础研究之间的关系,核心是从中端向前端、后端延伸。新型研发机构更多地在以往共性技术研发组织向前端和后端衍生,实现技术创新前端、终端、后端的贯通。对于很多地方而言,新型研发机构一定是立足制造根基、面向产业技术、抢占科技前沿,实现前中后端的贯通。

六是在主攻方向上,处理好“根技术、干技术、茎技术”之间的关系,对于不同技术提供不同的资源配置与服务供给。前端投入以政府和买单为主,中端投入以政府和行业投入和买单为主,后端投入以企业投入和买单为主。作为新型研发机构,在成果转移转化及产业化过程中,输出的方式方法亦不相同。

四、新成立机构如何发挥后发优势?

一是优化顶层设计。在实验室层面,实现所有权与运营权分离、建管分离,主要是实验室资产经营公司与实验室管理运营公司分离;在下设研究所或实验室层面,偏基础研究、没人愿意做的可以国有公营;在项目层面,在立项环节就处理好所有权、使用权、处置权的分离。

二是明确功能定位。一般而言,研究开发、成果转化、创业孵化、技术服务、人才集聚、科技金融等是需要的,而后端的产业化一般较少。目前,很多地方往往是结合不同的行业特点、区域实际,具有不同的内涵、功能及其表现形式。但无一例外的是将产业链、创新链、资本链、服务链有机结合、互联互通,从产业生态到创新生态中来,再从创新生态到产业生态中去。

三是搭建新型平台。在以往开放实验室、行业技术创新平台、技术熟化中心、投融资平台、创业孵化平台、中试基地等基础上,加强概念验证实验室、场景模拟实验室、众包研发平台、跨国技术转移平台、离岸创业孵化平台等新平台搭建。

四是优化运行机制。在发展机制上,一般是强调开放合作,主要是政、产、学、研、金、介、用多方共建;在决策机制上,一般包括治理层面的和项目层面的,核心是董事会/理事会与管理层、不同部门、项目层纵向的领导、决策、管理、执行等方面的关系;在投入机制上,主要是各创新主体怎么投、投多少;在激励机制上,主要包括对管理层、项目层在管理、科研经费、成果转化、产业化等方面的激励,有些是政策层面的问题,有些是体制机制的问题。

五是优化创新策略。通过全新的组织方式,促进质优创新资源与产业要素结合,促进研发生态、创业生态、服务生态、产业生态有机结合,系统性地降低研发创新、创业创新产业创新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