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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研发机构“四问”:新在哪儿?成功成熟的做对了什么……

一、新型研发机构到底“新”在哪儿?

2019年9月,科技部发布的《关于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指导意见》首次对新型研发机构进行了统一定义:新型研发机构是聚焦科技创新需求,主要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研发服务,投资主体多元化、管理制度现代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用人机制灵活的独立法人机构。

我们认为,新型研发机构区别于传统国立研发机构往往体现在四个方面的“新”字。一是“建设模式新”,建设主体日趋多元,除政府、高校、大院大所外,越来越多的龙头企业、科研骨干等开始深入参与到新型研发机构的建设中,既能有效整合各类资源又能规避单一主体的制度障碍。

二是“平台功能新”,平台功能更加多元化和集成化,新型研发机构兼具高端资源配置、新型研发及组织、技术转移及硬科技创业四大功能,以原始创新和关键共性技术研究、人才培养为核心,同时集成果转化、企业孵化和科技投资等功能于一体。

三是“运行机制新”,采用市场化的运作机制,普遍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投管分离,独立运作,在科研立项、人事管理、绩效激励等方面更加灵活。

四是“支持方式新”,政府财政资金不再以各种专项名义规定使用领域下达,而是可整体下拨,由新型研发机构自主使用并与其服务企业的绩效直接挂钩,既发挥了财政资金的产业扶持、政策引导作用,又有效利用了市场机制。

二、最近涌现出来的新机构都有哪些?

作为我国新一轮科技体制改革的关键突破口,新型研发机构的发展逐渐受到国家重视,新型研发机构在全国加速落地,广东、江苏、湖北等地新型研发机构发展尤为活跃。

目前,我国三大类别的新型研发机构已分别涌现出一批建设成效显著的典型代表。研发为主的新研机构致力于前沿科学领域的原始创新和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实现前沿技术突破性进展和自主创新能力跨越式提升,如北京量子信息科学研究院;转化为主的新研机构专注于推动原始创新技术在产业中的应用,实现从“创新”到“创造”的转化,如武汉光电工业技术研究院;全链条综合型新研机构集科研、产业和资本于一体,在实现重大技术突破的同时培育出一批优秀的创新型技术和企业,如武汉新能源研究院。

特别是浙江的之江实验室、良渚实验室、西湖实验室、湖畔实验室,围绕当前浙江省大力推进的“互联网+”、生命健康等产业领域开展基础研究和颠覆性技术创新,实现了多项前沿技术突破,形成了以浙江发展需求为导向的新研发体系。同时,龙头企业、科学家等主体逐步成为建设新型研发机构重要力量,如湖畔实验室由阿里巴巴达摩院牵头建设,深圳光启高等理工研究院由从杜克大学、牛津大学归国的5位博士创立。

三、成功成熟的机构究竟做对了什么?

一是在发展机制上,处理好了政府、市场、产业、企业以及机构之间的关系,核心是从政府“输血”到产业“造血”。从技术生命周期上来看,政府重点加强对产业技术中前端(基础研究、共性技术、中试加速)的支持,中后端(商业应用、转移转化、产业化)更多地需要交由产业企业和市场,产业企业与高校院所需要有更多的股权纽带、商业关系与生态关系。前期政府加大投入支持,中期实现财政资本、产业资本与社会资本平衡,后期以自身发展为主。

二是在功能定位上,处理好了智力资本开发、技术研发源头、科技创业原点、资本杠杆作用、科技服务集成、产业组织促进之间的关系,核心是从“单打一”到“组合拳”。一般而言,新型研发机构具有“有人才集聚、有技术源头、有创业流量、有产业组织、有科技金融、有科技服务”等特征,也就是以人才培养与流转为基石,将研发创新、科创孵化、成果转化、科技金融、服务集成、产业组织等功能有机结合。

三是在运行机制上,处理好了市场化运作、企业化运作、事业化运作的关系,核心是在纯公共产品、准公共产品以及市场化产品之间寻找平衡点。某种意义上,新型研发机构需要成为不同属性板块的综合体,不排除在整体上坚持市场化运作、企业化运作的同时,在局部坚持事业化运作。一般而言,在纯公共产品供给方面,可在局部实施事业化运作;在准公共产品以及成熟产品供给方面,坚持企业化运作、市场化运作机制。

四是在管理界面上,重点处理好了外部监管、院所治理、项目管理间的关系,核心是从“管控”到“治理”。就外部监管而言,往往是投入结构决定治理结构、产业导向决定资源配置、考核机制决定目标管理、机构属性决定监管模式。从院所治理层面来看,更多涉及到决策机制、咨询机制、管理机制、执行机制、组织结构等。从项目管理来说,侧重于微观管理,包括选题机制、研发机制、分配机制、激励机制、转化机制、盈利机制等。

五是在创新链条上,处理好产业化、转移转化、中试育孵、应用研究、基础研究之间的关系,核心是从中端向前端、后端延伸。新型研发机构更多地在以往共性技术研发组织向前端和后端衍生,实现技术创新前端、终端、后端的贯通。对于很多地方而言,新型研发机构一定是立足制造根基、面向产业技术、抢占科技前沿,实现前中后端的贯通。

六是在主攻方向上,处理好“根技术、干技术、茎技术”之间的关系,对于不同技术提供不同的资源配置与服务供给。前端投入以政府和买单为主,中端投入以政府和行业投入和买单为主,后端投入以企业投入和买单为主。作为新型研发机构,在成果转移转化及产业化过程中,输出的方式方法亦不相同。

四、新成立机构如何发挥后发优势?

一是优化顶层设计。在实验室层面,实现所有权与运营权分离、建管分离,主要是实验室资产经营公司与实验室管理运营公司分离;在下设研究所或实验室层面,偏基础研究、没人愿意做的可以国有公营;在项目层面,在立项环节就处理好所有权、使用权、处置权的分离。

二是明确功能定位。一般而言,研究开发、成果转化、创业孵化、技术服务、人才集聚、科技金融等是需要的,而后端的产业化一般较少。目前,很多地方往往是结合不同的行业特点、区域实际,具有不同的内涵、功能及其表现形式。但无一例外的是将产业链、创新链、资本链、服务链有机结合、互联互通,从产业生态到创新生态中来,再从创新生态到产业生态中去。

三是搭建新型平台。在以往开放实验室、行业技术创新平台、技术熟化中心、投融资平台、创业孵化平台、中试基地等基础上,加强概念验证实验室、场景模拟实验室、众包研发平台、跨国技术转移平台、离岸创业孵化平台等新平台搭建。

四是优化运行机制。在发展机制上,一般是强调开放合作,主要是政、产、学、研、金、介、用多方共建;在决策机制上,一般包括治理层面的和项目层面的,核心是董事会/理事会与管理层、不同部门、项目层纵向的领导、决策、管理、执行等方面的关系;在投入机制上,主要是各创新主体怎么投、投多少;在激励机制上,主要包括对管理层、项目层在管理、科研经费、成果转化、产业化等方面的激励,有些是政策层面的问题,有些是体制机制的问题。

五是优化创新策略。通过全新的组织方式,促进质优创新资源与产业要素结合,促进研发生态、创业生态、服务生态、产业生态有机结合,系统性地降低研发创新、创业创新产业创新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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