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26日,科技部在其官网发布「关于印发《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的通知」(国科发火〔2021〕106号),新版国家高新区考核评价办法正式落地!
正文:
我国高新区发展始于1988年,当年,国务院正式批准实施「火炬计划」,并批准设立了第一家国家高新区——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
历经三年的试点研究,1991年3月和1992年11月,国务院又分两批批准设立了52家国家高新区,再加上原有的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至此,国家已布局53家国家高新区。
数量虽然提上去了,如何对其进行统一管理,又成了摆在国家部委面前的一大难题。
为了督促高新区高质量发展,1993年,高新区主管部门科技部「火炬计划办公室」(现科技部火炬中心)邀请几十位专家学者在贵阳开会,研究讨论编制高新区发展评价以及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并于同年发布了第一部《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考核标准(试行)》。
此后数年间,为了匹配经济 / 产业发展的变化,科技部火炬中心先后于1999年、2004年、2008年、2013年多次修改国家高新区评价指标体系,调整考核评价的侧重点。
现如今,随着传统竞争优势的衰弱与科技创新的地位日益显著,国家高新区的发展趋势也由重视规模扩张、打造政策靠地、营造优势投资环境向集聚创新资源、谋求技术创新、模式创新转变,一大批创新创业高地如北京中关村、深圳高新区、张江高新区等迅速崛起。在这样的背景下,适时调整考核评价指标向创新发展转变就非常有必要。
这几年,有关部门也在刻意淡化国家高新区年度排名的意义。关系到各家高新区的排名,科技部一直是三缄其口,只是通过给各单位发函的形式告诉各自的名次,十分神秘且低调。但另一方面,国家又需要通过考核评价来掌握各园区当下的薄弱环节,以针对性引导高新区创新发展。
话不多说,一起来看原文(来源:国家科技部)。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指标解释
为探索分类评价机制,体现评价指标体系标准基本统一又有所区别对待的原则,部分创新指标和绿色发展指标(用*标注的指标)对东部地区、中部和东北地区、西部地区的各高新区采取差别对待的办法。方法是设置加分系数,对涉及的部分二级指标进行加分处理。
对于部分创新指标,东部基础得分*1,中部和东北基础得分*1.05,西部基础得分*1.1。
对于部分绿色发展指标,东部基础得分*1.1,中部和东北基础得分*1.0,西部基础得分*0.9。
这5个二级指标为:1.8,2.6,3.1,4.5,5.6。
(一)创新能力和创业活跃度
1.1 国家级和省级研发机构数
计算公式:国家或行业归口研究院所数+国家重点实验室数+国家认定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数*3+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数*1/10+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数+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数+国家工程实验室数+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数+省级新型研发机构数*1/10+其它国家级研发机构数+国家级研发机构分中心数*1/10
指标解释:鼓励园区积极引进和培育各类高水平研发载体,着力提升园区研发实力,特别是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
1.2 从业人员中研发人员全时当量数占比
计算公式:企业R&D人员折合全时当量核算值/从业人员期末数
指标解释:衡量园区企业研发人员的实际投入强度,鼓励企业强化自主创新人力的投入。
1.3 研发经费内部支出占营业收入比例
计算公式:企业R&D经费内部支出核算值/企业营业收入
指标解释:衡量企业研发投入强度的通用指标,反映园区企业对研发和技术创新的重视程度以及投入能力。
1.4 每万人当年发明专利授权数
计算公式:企业当年发明专利授权数/从业人员期末数
指标解释:衡量园区企业的高质量创新成果的人均产出效率,引导企业开展具有较高原创性的创新活动。
1.5 当年每千万研发经费支出的发明专利申请数
计算公式:企业当年发明专利申请数/企业R&D经费内部支出核算值
指标解释:衡量园区企业高质量研发创新成果的单位经费产出效率。
1.6 国家级创业服务机构数
计算公式: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数*3+科技部备案的众创空间数+科技企业加速器数+大学科技园数+国家级生产力促进中心数+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数+国家级资质产品检验检测机构数
指标解释:引导国家级创业服务机构在园区聚集,反映园区整体的产业服务平台实力。
1.7 当年新注册企业数
计算公式:当年新注册企业数(不含个体户)
指标解释:体现园区大众创业活力,反映园区对全国创业的示范和引领情况。
1.8 当年登记入信息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数
计算公式:园区当年在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企业数
指标解释:反映园区科技型企业的新生力量培育情况。
1.9 当年孵化器、加速器和大学科技园内新增在孵企业数
计算公式:科技企业孵化器新增在孵企业数+大学科技园新增在孵企业数+(加速器当年在孵企业数-上年在孵企业数)
指标解释:反映创业服务机构的运营水平,营造利于大众创业的良好环境。
1.10 园区管委会营造创新创业环境及发展导向符合国家总体要求评价
计算方法:对参与评价的国家高新区进行问卷调查,同时结合专家评分,进行综合判断
指标解释:综合衡量园区支撑创新创业的环境建设以及创新驱动示范区和高质量先行区的发展定位。
(二)结构优化和产业价值链
2.1 营业收入中高技术服务业营收占比
计算公式:高技术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合计/所有入统企业营业收入
指标解释:反映园区产业结构调整情况,同时强调和鼓励发展知识密集型服务业。
2.2 从业人员中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占比
计算公式:(本科+研究生)人员数/从业人员期末数
指标解释:衡量企业从业人员的知识结构,引导企业进一步提升从业人员综合素质,也是衡量产业结构优化的重要指标。
2.3 人均技术合同成交额
计算公式:企业技术合同成交总额/从业人员期末数
指标解释:衡量园区技术交易活跃度,体现园区科技研发服务业和科技成果转化的发展态势。
2.4 当年净增营业收入
计算公式:企业当年营业收入-企业上年营业收入
指标解释:反映园区经济成长力,侧面反映企业的培育和成长成效,同时体现了园区新动能的培育成效。
2.5 企业利润率
计算公式:企业净利润/企业营业收入
指标解释:衡量企业的盈利能力和发展绩效。
2.6 当年净增高新技术企业数
计算公式:当年高新技术企业数-上年高新技术企业数
指标解释:引导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衡量园区科技型企业的培育情况,促进产业价值链的提升。
2.7 当年获得风险投资的企业数
计算公式:当年园区内获得风险投资的企业数
指标解释:反映园区内科技金融和风险投资的发展状况,体现“源于技术,成于资本”,推动新产业形成,提高出现独角兽企业的潜力。
2.8 企业每100亿元营业收入所含有效发明专利数和注册商标数
计算公式:(企业期末拥有有效发明专利数+企业期末拥有注册商标数)/企业营业收入
指标解释:反映园区经济产出中的知识产权密度,体现产业的创新层级和在产业价值链的位置。
2.9 企业增加值率
计算公式:企业核算增加值/(区内工业企业的工业总产值+其他企业的营业收入)
指标解释:衡量园区所有入统企业的附加值创造能力和在价值链的位置。
2.10 园区推动产业技术创新、自立自强、保证供应链自主可控的政策措施和成效评价
计算方法:对参与评价的国家高新区进行问卷调查,同时结合专家评分,进行综合判断
指标解释:综合衡量园区在转方式、调结构,鼓励企业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推动研发创新,填补空白,保证产业供应链自主可控的政策措施。
(三)绿色发展和宜居包容性
3.1 单位增加值综合能耗
计算公式:工业企业综合能源消费量/工业企业核算增加值
指标解释:衡量产业能耗的重要指标,也是衡量园区低碳经济实现程度的重要参考。
3.2 园区二氧化碳排放量增长率
计算公式:(当年园区二氧化碳排量-上年园区二氧化碳排量)/上年园区二氧化碳排量
指标解释:衡量园区排放温室气体总量变化的趋势,也反映产业结构调整力度。
3.3 园区总绿地率
计算方法:园区绿地面积/园区管辖面积
指标解释:反映园区优质的自然环境,也是中和二氧化碳的重要物质基础。
3.4 园区各级医院和各类学校数
计算方法:重点高中数+初中数*1/3+小学数*1/3+国际学校数+双语幼儿园数+三甲医院数+其他医院数*1/3
指标解释:反映园区优质基础教育以及优质医疗服务资源和水平,是吸引人才落户生根发展事业的重要指标。
3.5 当年净增从业人员数
计算公式:当年从业人员期末数-上年从业人员期末数
指标解释:从业人员的增长是反映园区持续发展活力的重要指标,吸纳就业人口也是对国家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贡献。
3.6 单位增加值中从业人员工资性收入占比
计算公式:本年应付职工薪酬/企业核算增加值
指标解释:该指标能够较好的反映GDP的幸福指数,体现园区人力资本价值的实现能力和水平,体现园区对民生的贡献。
3.7 从业人员平均月工资性收入与当地每平米房价的比例
计算公式:(本年应付职工薪酬/12)/高新区平均房价
指标解释:衡量园区从业人员住房压力情况,是吸引人才的重要指标。
3.8 园区管委会当年可支配财力
计算公式:高新区管委会当年可支配财力(没有一级财政的高新区使用“管委会管理并支出的园区发展专项资金额”代替)
指标解释:衡量主园区管委会整体财政实力,体现园区综合统筹各类资源的财政储备情况,也反映园区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综合创新实力。
3.9 园区促进产城融合、以人为本、共享发展与生态环保、绿色发展、引领示范作用评价
计算方法:对参与评价的国家高新区进行问卷调查,同时结合专家评分,进行综合判断
指标解释:衡量园区推动产城融合发展,绿色发展,建设生态环保、宜居宜业科技新城,着力打造以人为本、共享发展的行政效能。
(四)开放创新和国际竞争力
4.1 设立境外研发机构(含境外孵化器)的内资控股企业数
计算公式:设立境外技术研发机构或境外孵化器的内资控股企业数
指标解释:反映园区企业对国际创新创业平台资源的建设、集聚和整合能力。
4.2 企业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和境内外产学研合作经费支出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计算公式:企业当年(委托境内研究院所研发费用支出+委托境内高等学校研发费用支出+委托境内其他企业研发费用支出+委托境外开展研发活动经费支出+引进境外技术经费支出+引进境外技术的消化吸收经费支出)/企业营业收入
指标解释:衡量园区企业通过委外研发、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等方式,整合国内外创新资源进行开放式创新的情况,也反应企业外部研发投入的强度。
4.3 当年获得境外注册商标或境外发明专利授权的内资控股企业数
计算公式:当年获得海外注册商标的企业数+当年获得海外发明专利授权的内资控股企业数
指标解释:鼓励更多的企业申请境外商标和发明专利,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更有利于运用国际规则开拓国际市场,提升国际竞争力。
4.4 当年新增主导制定国际标准的内资控股企业数
计算公式:当年新增国际标准数大于零的内资控股企业数
指标解释:鼓励内资控股企业主导制定国际标准,能够牵头制定国际标准的企业集中体现了在业界的领先地位,这类企业具有高能级创新能力和国际创新竞争力。
4.5 出口总额中技术服务出口占比
计算公式:技术服务出口额/服务和商品出口总额
指标解释:衡量企业以自主知识产权对境外提供知识密集型服务能力,鼓励企业为减少我国的服务贸易逆差做出贡献。
4.6 营业收入中高新技术企业的出口总额占比
计算公式:高新技术企业的出口额合计/企业营业收入
指标解释:衡量企业以自主知识产权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高新技术企业出口额比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额更能反映本土创新型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4.7 从业人员中外籍常驻人员和留学归国人员占比
计算公式:(外籍常驻人员数+留学归国人员数)/从业人员期末数
指标解释:从业人员的国际化是提升全球竞争能力的重要因素,该指标体现园区对全球人才的吸引力。
(五)综合质效和持续创新力
5.1 园区全口径增加值占所在城市GDP比例
计算公式:园区全口径增加值/所在城市(或区)的GDP
指标解释:反映园区对所在城市经济产业的贡献,引导园区发挥辐射带动作用,争做创新驱动示范区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
5.2 全员劳动生产率的增长率
计算公式:(当年核算的增加值/当年从业人员期末数-上年核算的增加值/上年从业人员期末数)/(上年核算的增加值/上年从业人员期末数)
指标解释:衡量企业价值创造效能,激励园区企业不断提高生产效率。
5.3 当年内部研发投入强度达5%企业的营收合计占营业收入比例
计算公式:当年研发经费内部投入强度达到5%企业的营业收入合计/企业营业收入
指标解释:衡量园区由创新所驱动的经济规模占园区整体规模的比重,反映高能级创新活动对园区整体经济做出的贡献。
5.4 营业收入中数字产业相关企业营收合计占比
计算公式:按代码提取入统企业中与数字产业相关的企业营收加总/火炬入统企业营收总额
指标解释:反映园区数字产业发展状况,集中体现园区对最具有代表意义的未来产业的布局、培育和率先发展情况。
5.5 当年新晋高成长(瞪羚企业)企业数
计算公式:当年末新晋的高成长企业数
指标解释:反映园区高成长性企业(瞪羚企业)的培育,也反映园区新经济的发展状况。
5.6 当年在境内外上市(不含新三板)企业数
计算公式:园区当年在境内、外上市企业数(不含新三板)
指标解释:反映园区中具有发展实力和质量的企业增长情况,同时引导园区企业积极通过金融市场进行科技融资。
5.7 当年内部研发投入强度达5%且营业收入超过5亿元的企业数
计算公式:内部研发投入强度达到5%且营业收入超过5亿元的企业数
指标解释:反映园区具有高能级创新能力和实力的企业发展情况。
5.8 拥有国家级研发机构的企业数
计算公式:拥有任一国家级研发机构的企业数之和,国家级研发机构类型包括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
指标解释:衡量园区具有研发实力的龙头科技企业培育成效,鼓励园区自主培育有根植性创新型大企业。
5.9 园区抓党建守规矩、权责健全,体制机制创新、先行先试以及依法施政、严管安全生产、建设平安社区评价
计算方法:对参与评价的国家高新区进行问卷调查,同时结合专家评分,进行综合判断
指标解释:衡量园区管委会重视党建工作,严守党纪政纪,率先改革探索,不断提升综合管理和行政服务效能。
5.10 园区参与评价所报数据和相关材料的及时性、准确性以及重视火炬统计工作的评价
计算方法:由科技部火炬中心对各园区数据填报和调查问卷反馈的工作质量(包括对相关问题改进情况)进行打分
指标解释:引导园区加强对统计工作及数据准确性的重视,做好基础统计工作和园区创新发展监测工作,防止虚报、瞒报和弄虚作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