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87年第一家科技企业孵化器诞生至今,我国科技企业孵化器已走过三十余年的发展历程。截至2020年底,全国科技企业孵化器总数达5843家,其中国家级孵化器1287家,在孵科技型中小企业23.3万家,创业带动就业作用及科技支撑经济发展效果显著,在孵企业科技含量进一步提升。
随着我国经济从高速增长到高质量发展的转变,科技企业孵化器已成为推动双创升级的重要载体。为了提升科技企业孵化器的服务水平及服务效率,促进科技企业孵化器高质量发展,科学技术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等单位在科技部修订印发的《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基础上出台了《科技企业孵化器服务规范》(GB/T39668-2020),从技术层面对孵化器组织机构、服务人员、场地及设施设备、制度建设、服务流程、服务内容、评价与改进等进行规范。
为进一步让全国孵化载体深入了解《科技企业孵化器服务规范》标准的主要内容及实施意义,12月23日,科学技术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孵化器管理处副处长孙启新对《科技企业孵化器服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做了宣贯解读。
孙启新介绍,国家重点推动科技企业孵化器的标准化建设,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原因:
第一,我国科技企业孵化器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已经进入到高质量发展阶段。然而,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全国性的统一的服务标准来规范孵化器行为。
我们发现,一方面有些地方的孵化载体长期闲置,另一方面有些地方一座写字楼、一个空间场地挂上“创新空间”“众创空间”的牌子就自称“孵化器”。这严重影响了孵化器行业的发展。这些问题促使我们必须建设一套统一的服务标准来推动孵化器行业进一步健康发展。
第二,孵化器行业整体的服务能力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目前,我国已经建立起了县区级、地市级、省级、国家级孵化器的管理体系。然而,对于一些刚刚进入创业孵化行业的机构或载体来说,它们的服务能力往往还达不到孵化器建设的基本要求。我们希望通过服务标准化进行门槛设置,即从入门第一步就做好把关,提升孵化器行业的整体质量。
第三,国家高度重视标准化建设。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的标准化事业进入全面提升期。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标准化建设。标准助推创新发展,引领时代进步。科技创新创业服务是现代科技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的重要支撑,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纵深开展的基础保障。科技创新创业服务的主旨是为技术创新的主体——企业提供创业孵化、技术转移、人才培养、科创金融以及网络平台等方面的专业化服务。然而,这些服务从空间外形看不到,只有通过内涵即服务来衡量,所以开展体系化的标准建设工作是提升科技创新创业服务能力的重要手段。
此外,李克强总理曾在2016年“双创周”期间专门对科技创新创业孵化载体的标准化建设工作予以了关注。
2020年科技部在向李克强总理做《科技部推动科技“双创”工作情况的报告》中专门对成立相关领域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推动成体系的科技创新创业服务标准化工作做了汇报。李克强总理还做了批示同意。
所以,此次《规范》的出台一方面落实了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另一方面也解决了行业健康发展的现实问题。
在宣贯解读过程中,孙启新还对《规范》实施的三点意义进行了讲解:
第一,推动行业规范化,高质量发展。《规范》解决了科技创业孵化服务行业无标可依的现状,有助于规范科技企业孵化器的服务与管理,以及相关管理机构的服务行为。此举将提高科技企业孵化器行业的服务质量,从而推动科技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
第二,加强科技创新创业服务的交流和推广。通过推动国内科技创新创业服务的规范化,推广先进的科技企业孵化服务经验,也将有助于加强国际标准化交流。
第三,支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向纵深发展。在科技企业孵化器领域先行示范,从而带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服务的全面规范化提升,最终有助于推动经济社会创新发展。
《规范》从科技企业孵化器的服务保障、孵化服务通用流程、服务提供以及评价与改进四个方面做了规定。孙启新对这四个方面进行了重点解读。其中对于服务提供,孙启新表示,创业辅导服务、技术创新服务,投融资服务,推广对接服务,商务服务,物业服务等是孵化器的基本要求。如果这几点都做不到,那就不是孵化器。
孙启新表示:“孵化载体与写字楼最大的区别,就是孵化载体要求入驻企业符合本地产业的发展需求,符合相关的入驻标准,符合各地的发展导向。”
孙启新介绍,《规范》从企业开始招募、申请受理到评估筛选等服务流程中就明确规定,太大的企业和成立时间太长的企业,以及成长性不够的企业不适合入驻。未成立企业的,目前在大多数孵化器里面有一个小空间可用于早期创业团队的培育。